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印发了《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安排,我市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将扩大至22个行业及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并延长缓缴实施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