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发布 包括9方面共84个民生“礼包”

发布时间:2022-01-03 23:55

12月30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称,《重庆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重庆标准2021》),已于近日印发实施,将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推动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基本公共服务聚焦群众基本生存和发展需求,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重庆标准2021》共包含“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9个方面、22大类、84个服务项目。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全覆盖、无遗漏、能落实”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适当进行了补充和提高。

记者梳理发现,这84个项目也是一批民生“礼包”,有清晰的标准和牵头部门。例如,幼有所育方面的儿童健康服务大类中,包括了提出为辖区内常住0—6岁儿童提供13次免费健康检查,且明确了13次检查的时间节点;还为0—3岁儿童每年提供2次中医调养服务,并将向家长传授相关知识和方法。该项服务牵头单位为市卫生健康委。

又如,学有所教方面的义务教育服务大类中,提出免费为义务教育学生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免费为小学一年级学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以及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并列出了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的依据。该项服务单位牵头负责单位为市教委。

“这正是《重庆标准2021》的创新之处。”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标准2021》明确了现阶段我市范围内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范围和底线标准,有利于引导各区县精准查缺补漏,优化资源配置,把有限的财力用到群众最关心的领域和生活最关键的环节,兜牢民生底线,保障基本生活。确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此外,《重庆标准2021》还立足我市当前发展阶段和财政保障能力,明确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为政府履职和群众享有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利于推动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供给。

同时,明确基本公共服务的底线标准是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性工作,有利于推动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也有利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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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内容一览

幼有所育:包括优孕优生服务、儿童健康服务、儿童关爱服务等3项服务,共9个具体事项;

学有所教:包括学前教育助学服务、义务教育服务、普通高中助学服务、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服务等4项服务,共12个具体事项;

劳有所得:包括就业创业服务和工伤失业保险服务2项服务,共12个具体事项;

病有所医: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险服务、计划生育扶助服务等3项服务,共16个具体事项;

老有所养:包括养老助老服务和养老保险服务2项服务,共4个具体事项;

住有所居:包括公租房服务、住房改造服务2项服务,共3个具体事项;

弱有所扶:包括社会救助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残助残服务等3项服务,共15个具体事项;

优军服务保障:包括优军优抚服务1项服务,共4个具体事项;

文体服务保障方面包括公共文化服务和公共体育服务2项服务,共9个具体事项。